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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可持公安机关或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二)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26元/门。 三、报名地点 (二)具有我省户籍的往届生、社会考生、非我省学籍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凡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有关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附件1-1),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报名、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各类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16号)精神,加强对考生的户籍、学籍、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等情况,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核。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须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认定,并与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的电子学籍相符,具体人员名单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汇总提供。凡不在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不具有报名点所在学校学籍的考生,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 2.非我省学籍的我省户籍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读中学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就读中学出具的考生实际就读证明等佐证材料。 4.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2026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1-2)及以下证明材料,由就读中学汇总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相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已参加过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沿用原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具有我省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由报名点在高考报名时确认考籍。其他考生须先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报名信息确认后生成考生号,供考生在考试、查询成绩、录取等环节使用。 考生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可填写《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1-3),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三)信息修改 (四)网上支付 (五)信息确认 (六)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须按照证件照标准采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人像清晰。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考生不得过度美化和修饰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考生的考试及毕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考试 (一)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高考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使用我省自命题试卷。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三)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的具体考试科目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方案(修订)〉的通知》(苏教考函〔2024〕26号),信息确认、缴费时间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报名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省统考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考生可报考其中1类或多类。考生须于11月1日至7日按照报考类别分别进行省统考专业考试报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00。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须返回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当缴费状态为“已缴费”时方可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专业考试通知书。 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报名时,考生可兼报不同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3.校考的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高校确定,考生根据招生高校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如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23〕1号)执行。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相关考生均可申请参加考试。高校戏曲类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省际联考,由招生高校自行选择对应到戏曲类省际联考或省统考相应类别,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5.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以及各类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自行向报考高校办理报名考试手续,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如教育部及我省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